校內各單位:
根據共青團湖北省委、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關于2016年從全省高等學校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掛職工作的通知》的有關精神,經研究,我校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開展為期一年的掛職工作?,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名額:1人。
二、掛職期限: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三、選派條件:
(1)參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政治素質好,具備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作風過硬、能吃苦、有奉獻精神;
(4)選派高校團干部以科級干部為主。
四、選拔辦法: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由校團委組織報名和考察工作,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后,報團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
五、掛職地點與崗位:武漢市所轄區團區委副書記或書記助理,其他縣(市、區)團委副書記。
六、有關說明
1.選派干部統一按照《華中師范大學外派鍛煉人員管理辦法》(華師行字〔2013〕611號)進行管理,享受學校相應的政策及待遇。
2.選派干部在掛職期間,由學校、接收單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單位為主;不再從事原崗位工作,只轉黨、團組織關系,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到新疆掛職的人員,參照國家及各地各高校援疆干部的有關待遇規定執行。
3.原則上不得中斷選派干部的掛職工作或對選派干部進行人員調整,確因工作變動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掛職任務的,須由學校另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接替,并報團省委備案。
4.選派干部掛職期間,在原單位的職務予以保留,其職務升遷、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福利待遇等不受影響;休假和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選派干部可參加公開選拔和本單位的競爭上崗。
5.選派干部在掛職期間參加接收單位的考核。掛職期滿前,由接收單位做出鑒定,派出單位進行考核。選派干部的考核鑒定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今后干部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據。
6.學校黨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掛職的綜合表現,將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
7.有意報名者請于2016年7月15日前填寫《選派干部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紙質版交至行政樓附樓304校團委組織部,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 系 人:曹 宇 聯系電話:027-67866963
黨委組織部 校團委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