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湖北省“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省教育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學校及周邊復印店盜版復印活動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鄂掃辦聯[2016]3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校領導同意,決定在2016年3月至9月,開展校內各類復印(文印)店盜版復印活動專項治理行動,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校內各類復印(文印)店、文印室盜版復印活動專項治理,依法查處盜版復印、特別是盜版復印教材的行為;堅決打擊非法復印宗教類、政治類有害出版物行為;取締無《營業執照》、無復制許可的復印店。通過上述方式,進一步增強學校師生的版權意識,提高復印店從業者的法律意識,保護教材編寫者及相關出版單位的合法權益,在校園內形成一個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掛靠學校辦,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李向農
成員:學校辦公室吳敬東、周彥,宣傳部馮圣兵,保衛處李丹,教務處邱寶國,后勤保障部李建華,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李永茂
三、實施方案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11日—4月15日);
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相關部門應利用校園網絡、電視、宣傳欄等各類媒體對全校師生員工開展提倡正版、拒絕盜版的宣傳教育,提醒師生,不得復印非法違禁出版物,同時召開專題會議根據方案要求部署落實相關工作,并及時向本單位所轄復印(文印)店進行廣泛宣傳《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次專項行動工作目標的相關要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4月16日至4月22日)
各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出借)、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所轄范圍的復印(文印)店(包括各出租門店以及各教學樓、辦公樓、家屬區內設置的文印室)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統計復印(文印)店數量,確定重點檢查對象,對復印(文印)店證照持有情況進行調查,認真填寫《華中師范大學復印(文印)店、文印室調查統計表(經營收費類)》或《華中師范大學復印(文印)店、文印室調查統計表(單位內部非經營收費類)》以及《承諾書》于4月22日前報學校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學校辦317室)。
(三)打擊處理階段:(4月23日—4月30日)
學校整治行動專項小組根據各單位上報情況,及時聯系版權、文化行政執法部門、工商部門進校對學校及其周邊的復印(文印)店進行執法檢查;對無證照經營的店鋪進行集中清理取締;對從事盜版復印活動的店鋪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檢查提高階段(5月1日-7月1日)
學校要建立信息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公布被違規查處的店鋪,同時將此次工作轉入常態化,各單位要加強對轄區的復印(文印)店日常管理,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出租前應檢查其證照是否齊全,要積極配合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檢查,對發現問題后整改不力的店鋪,要及時予以終止租賃合同。同時要求各單位分管責任人填寫承諾書,公開承諾不盜版復印、教材和出版物;不非法復印宗教類、政治類有害出版物等。同時要將前期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檢查和總結情況上報學校辦。
附件1:承諾書
附件2:華中師范大學復印(文印)店調查統計表(經營收費類)
附件3:華中師范大學復印(文印)室調查統計表(單位內部非經營收費類)
學校辦公室 保衛處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