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學校目標管理考評工作的安排,現將2016年度機關部門、直附屬單位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滿意度第一次測評工作通知如下:
一、測評方式與時間
本次測評采用網絡調查的方式進行。調查平臺開放的起始時間為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14:00,關閉時間為4月22日(星期五)18:00。網絡調查平臺關閉后將無法填寫和提交測評問卷。
二、測評對象
教職工對全部38個機關、直附屬單位的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進行評分;本科生、研究生對其中11個單位進行評分。
三、測評問卷
四、計分方法
1.由教職工及學生在“50—99”的分數段內,對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兩個指標一起進行打分,評分不設小數。
2.若參評教職工或學生對某單位的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的評分為50分,則視作不了解該單位實際情況,定為無效分數,不計入該單位測評得分。
3.在分別扣除參評教職工和學生評分中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再分別計算該單位所獲教職工評分和學生評分有效分的平均數(保留2位小數)。
4.各單位教職工評分和學生評分的有效分數平均數,按照教職工評分和學生評分各占50%的比例合并計算,作為各單位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滿意度測評的最終得分(保留2位小數)。
五、其他事宜
1.請校內各單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時通知和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測評。
2.各單位測評得分經校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后,將應用到本年度年終目標管理考評中。
3.對本次測評程序或方法有疑問的,可與質量監測與評估中心聯系。聯系電話:5109
質量監測與評估中心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