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駐農村工作隊(扶貧工作隊)組派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辦文[2018]27號)精神,我校擬選派1名駐村工作隊員赴仙桃市長埫口鎮頭潭村駐村工作,開展精準扶貧、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振興等工作任務。駐村工作時間為兩年半(如果相關政策駐村工作提前結束,也等同完成本項工作)。
一、駐村工作隊主要任務
在整個駐村階段,前期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推進精準扶貧,建強基層組織,并將精準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后期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在完成脫貧任務的基礎上,將工作重心轉入到鞏固扶貧攻堅成果,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駐村期間,駐村工作隊員要作為主力軍,完成扶貧攻堅等工作。
駐村工作隊的主要任務是:全面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攻堅、新農村建設的決策部署;采取幫扶單位包村、工作隊干部駐村的辦法,實施精準扶貧到村到戶,落實精準扶貧的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幫助駐點村及貧困戶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幫助駐點村制定和完善美麗鄉村建設規劃、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與農民增收計劃,指導開展美麗鄉村建設,落實促進產業發展、農民增收的具體項目和措施;大力興辦實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完善基層公共服務;指導駐點村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促進鄉風文明、民主管理、社會和諧。
二、駐村工作隊隊員有關政策
選派的駐村隊員,駐村期間享受六級職員待遇。駐村任務結束,經考核合格,回校后聘為六級職員,六級職員任職時間從學校研究決定其作為駐村隊員之日算起。
駐村工作隊駐村扶貧工作期間,黨組織關系轉到村,相關差旅費報銷和生活補助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在學校的待遇、工作崗位
保持不變。
三、駐村工作隊人員選派條件與程序
中共湖北省委要求各組派單位要把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干部選派到工作隊,要優先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后備干部進行培養鍛煉。
本次選派1名職員作為駐村工作隊隊員,選派條件與程序如下:
1.申報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即1969年3月5日以后出生。
(3)達到晉升六級職員條件的七級職員(截止2019年3月5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6)能夠吃苦耐勞,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選派程序
(1)個人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填寫《華中師范大學選派駐農村工作隊隊員報名表》(附件),到人事部報名,報名前須征得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
(2)民主評議。在一定范圍內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評議推薦。
(3)確定人選。根據民主評議結果,由高級職員聘任評審推薦小組研究確定派出人選。
(4)對擬派人選進行公示。
(5)聘為駐村工作隊隊員。
四、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5∶00前,以提交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為準。
人事部聯系人李華忠(7122,13971082266) 李娜(8053,18694070147)。
五、本通知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事部
2019年2月26日